前言
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尤其是开放四十年来,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经济增长迅速,在很多领域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中国经济总量已跃升至世界第二位,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但中国还不是发达国家,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属性不容置疑。目前WTO内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在发展中成员认定问题上各执一词,僵局一时难以打破,国际上现有四种解决发展中成员地位问题的思路,但从可操作角度来看,也各自存在问题。
一、解决WTO发展中成员地位问题的四种思路评析
一是在WTO内明确划分发展中成员与发达成员的标准,如根据国际货币组织或世界银行各国人均GDP统计,高于某一特定数值的成员即为发达成员,不能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这与美国在WTO提案的思路是一致的,但困难在于标准的选择,很难确定一个大家普遍接受的标准,如仅根据世界银行年人均国民收入标准划分高收入与中、低收入国家,则美国势必反对,而提高世界银行标准则更不现实。
二是自我宣称为发展中成员,但除在少数产业或协议中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外,在多数协议中均以发达成员身份承担义务,如韩国宣称自己为发展中成员,但仅在农业、渔业等少数产业保留特殊与差别待遇。这种仅保留部分敏感产业或少部分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做法多为后发发达国家所采用,但美国在WTO提案中对此已经明确表示反对,韩国在美国压力下已于近期宣布放弃WTO内发展中成员地位。
三是主动放弃发展中成员享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承担发达成员义务,即从特殊与差别待遇“毕业”。此类成员前有中国台湾,而巴西也在年3月成为另外一个“毕业”成员。此种模式也是欧盟《WTO现代化概念文件》里所提倡的模式,但应选择哪些国家进入“毕业”程序、“毕业”路线图应如何设计将存在巨大争议。
四是保持现有WTO各协定项下发展中成员身份及相应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不变,而在WTO此后谈判形成的协定中要重新界定发展中成员与发达成员标准,并据此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此种模式的最大问题在于WTO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不前,新一轮谈判自启动以来尚未达成任何多边贸易协定,随着WTO成员数量不断增多,诉求趋于多元化,利益分歧日益扩大,通过协商一致在今后达成协定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这一思路目前看来也不具备可行性。
二、中国在WTO发展中成员议题上的立场及*策建议
(一)中国的发展中国家身份毋庸置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年4月统计数据显示,年,中国人均GDP为美元,低于全球平均水平的美元,仅位列全球第72位。而美国人均GDP约为中国的6.5倍,达到美元,全球排名第9位,中美之间仍存在巨大差距。
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布的人类发展指数(HDI)来看,年中国HDI为0.,全球排名仅为第86位,而只有HDI高于0.8的国家才被认为是具有“较高的人类发展”,显然中国还存在不小差距。至于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