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药品现代物流业规范发展,构建专业化、规模化、智能化、现代化的药品现代物流体系,确保药品流通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可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广东省药监局起草了《广东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年1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于年2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
gdda_ypjgec
gd.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反馈”。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医药商业分会成员或药企也可以将意见于年2月8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电邮:zhangli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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