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跨境电商报告》中指出,未来三年仍是数字贸易的发展*金期,亚太范围发展尤为迅速。而在年11月15日,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国正式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在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RCEP的正式实施也将为跨境电商带来新的机遇,接下来将从五个方面说明对跨境电商带来的积极影响。
图片来源:图片(1)消除关税壁垒
RCEP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这使RCEP自贸区有望在较短时间兑现所有货物贸易自由化承诺。可以预见,取消关税壁垒显著降低区域内贸易成本和产品价格,有望提高出口商品竞争力,可以有效的释放跨境电商活力。
联合国贸发会议的估算,“到年RCEP预计将使成员国出口增长10%以上”,也可作为佐证。
(2)建立灵活的原产地规则
被视为原产货物是享受RCEP优惠待遇的基础。RCEP对原产地规则进行了较为自由和灵活的安排,企业可以在区域价值成分规则和税则归类改变规则之间选一,并且将所有成员国等同为一个整体,使得跨国生产的商品的原产地价值成分可以累积。这种改变使得区域优惠门槛降低,并且促使跨国公司在产业布局的决策上更加灵活,从而使已有的产业链分工体系更加精细、完善。灵活的原产地规则所带来的生产成本降低不仅能够促进RCEP区域内贸易,对于区域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同样起到了推动作用。
(3)制定电子商务专章
目前,全球电子商务领域尚未形成健全成熟的规则制定。一方面,随着数字 略性竞争态势愈发明显,不少经济体正在追求分化性的数字贸易*策,发展中国家在数字贸易*策、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等方面处于防御地位。如印度、印尼以及南非等国对全球电子商务谈判持反对意见,均拒绝在《大阪数字经济宣言》签字;印度主张将数据存储本地化。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滞后于发展实践。在多边层面,目前WTO并没有针对数字贸易出台专门规则,相关规则多散见于WTO框架下的一些协定文本及其附件,如《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信息技术协定》(ITA)《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全球电子商务宣言》等。由于对数字技术发展变革缺乏预见性,且掣肘于多哈回合的谈判效率,上述多边数字贸易规则在文本设计和操作层面都面临新挑战。RCEP首次加入了电子商务专章,是首次在亚太区域内达成的范围全面、水平较高的诸边电子商务规则成果。亮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无纸化贸易、保障电子认证和签名有效性、暂时免征关税等条款有利于创造更便利的线上营商环境。在数字贸易中,数字身份在国际间的相互认证是数字要素市场建立的基本条件,促进了数字技术的跨境流动。与此同时,交易环节在上述规定的助推下,得以进一步转移到线上开展,预计将涌现出更多线上展示、线上洽谈、电子支付、电子签约的场景,进一步拓宽了对外贸易的发生渠道,有利于企业获得更多外贸订单。
第二,消费者和个人信息保护、垃圾信息治理、网络安全防护等条款有利于避免跨境电商相关的网络危害,RCEP通过法律的制定使得消费者权益有望实现跨国协同保障,同样营造了良好的电子商务环境。同境内电商相比,线上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可谓跨国电商目前的运营痛点。此前,裁定权掌握在境外法院与仲裁机构管辖手中,对于条款的解读不同在加大消费者维权难度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跨境电商的运营效率。有鉴于此,此次电子商务专章中消费者权益的条款主要旨在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救济追索方式的具体化、公开化以及对跨境电商企业的监管。
第三,RCEP非常明确地支持电子商务的跨境经营,独立站等跨境电商的新业态获得了非常重要的国际规则保障。具体而言,在不冲突“实现合法的公共*策目标”、“保护基本安全利益”的情况下,缔约方不得以索要对涵盖方计算设施监控的权利作为进行商业行为的条件,也不得阻止涵盖的人为进行商业行为而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这些内容将为各成员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增强各成员电子商务领域的*策互信、规制互认和企业互通,将大大促进区域内电子商务的发展。
未来,在RCEP自贸区中,跨境电商与传统制造业优势的融合可能会成为企业降本增效的关键,线上线下的相互促进将有助于企业实现长期协调发展。
(4)优化RCEP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领域规则
与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以及中国已签署自贸协定相关规则相比,RCEP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领域规则内容更全面、便利化水平更高,推动以数字技术压缩通关时间,优化跨境贸易的效率。RCEP简化了海关通关手续,采取预裁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运用等促进海关程序的高效管理手段,在可能情况下,对快运货物、易腐货物等争取实现货物抵达后6小时内放行,促进了快递等新型跨境物流发展,推动了果蔬和肉、蛋、奶制品等生鲜产品的快速通关和贸易增长。这些举措将大大提高域内货物贸易便利化水平,为区域内各成员方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通关服务,降低贸易成本,缩短物流时间,有利于促进区域内跨境电商。
(5)重视中小企业和技术合作
RCEP各成员之间发展水平差异大,为促进各国贸易实现均衡发展,RCEP专门设置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两个章节,以促进各国利用自贸协定平台,加强对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的支持和投入,使中小企业、发展中经济体更好地共享RCEP成果。中小企业一章旨在为中小企业合作搭建更广阔的交流平台,通过强调加强中小企业间的信息共享,鼓励它们更积极地利用自贸协定及协定创造的经济合作项目,融入到区域价值流和供应链中来;同时,协定中还特别强调要促进中小企业使用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在经济增长、就业和创新中具有巨大潜力,是推动数字贸易的主要力量。经济技术合作一章旨在缩小各方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发展。经济技术合作的范围侧重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等多方面的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尤其将优先考虑最不发达国家(如柬埔寨、老挝和缅甸)的需求,这有利于实现数字技术在区域内的有效流动与运用,促进跨境电商拓展与成长。
RCEP对跨境电商的助推,线上贸易的发展,无不说明着跨境电商行业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尽管现在还有着这样那样的挑战,但“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且因年7月1日起的欧盟增值税改革正式实施,取消22欧元的增值税免征、统一远距离销售应税注册门槛、扩大“一站式”合规机制适用范围、明确电商平台增值税纳税义务。此消彼长,未来亚太区域内的贸易活动将进一步加强。
注:此文章是基于德勤《年跨境电商报告》整理而来,侵权联删。